经过调解后发现,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并无和好可能时,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。在实践中, 一方不同意离婚 的,首先是进行调解, 第一次诉讼 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,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 提起离婚诉讼 ,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