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诉讼法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条件进行了列举,包括正在实行犯罪、被指认犯罪、有犯罪证据等情形。除机关外,人民在特定情况下也有权决定拘留,如犯罪后企图逃跑、有毁灭证据可能。人民的决定由机关执行。
法律分析
(一)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,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。机关可以先行拘留:
(1)正在预备犯罪、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。
(2)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。
(3)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。
(4)犯罪后企图自杀、逃跑或者在逃的。
(5)有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。
(6)不讲真实姓名、住址,身份不明的。
(7)有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。
(二)除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,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;人民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,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:
(1)犯罪后企图自杀、逃跑或者在逃的;
(2)有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。人民决定拘留后,由机关执行。
拓展延伸
刑拘和拘留的区别及适用条件
刑拘和拘留是刑事诉讼中常见的两种强制措施,它们在适用条件和效果上存在一些区别。
首先,刑拘是指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,通常是在犯罪事实初步查清的情况下,由机关或人民依法决定。刑拘的适用条件是有确凿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嫌犯罪,并且存在逃避追究的风险。
而拘留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,通常是在侦查阶段或审判阶段,由机关、人民或依法决定。拘留的适用条件是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涉嫌犯罪,并且存在潜逃、毁灭证据、干扰证人等危险。
刑拘和拘留的区别在于适用阶段和决定机关,刑拘主要适用于侦查阶段,由机关或人民决定;而拘留主要适用于侦查阶段或审判阶段,由机关、人民或决定。
总之,刑拘和拘留都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进行和社会秩序的维护,但在适用条件和决定机关上存在一些差异。
结语
综上所述,刑拘和拘留是刑事诉讼中常见的两种强制措施,其适用条件和决定机关存在一些差异。刑拘主要适用于侦查阶段,由机关或人民决定;而拘留主要适用于侦查阶段或审判阶段,由机关、人民或决定。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进行和社会秩序的维护。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二条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,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先行拘留:
(一)正在预备犯罪、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;
(二)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;
(三)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;
(四)犯罪后企图自杀、逃跑或者在逃的;
(五)有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;
(六)不讲真实姓名、住址,身份不明的;
(七)有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