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下有许多科,如政工科、公诉科、侦查监督科、、政治部、侦查监督厅、公诉厅、监所检察厅、民事行政检察厅、指控检察厅、刑事申述检察厅等等,自己对贪污贿赂等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有侦察权.可以自己立案侦察起诉.而对于机关的侦察工作和的审判工作,是监督的作用.对于民事和行政案件,可以通过当事人申诉或审判委员会反映向抗诉.总的来说,和就是一个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.在刑事诉讼中,,辩护方和组成一个等腰三角形关系.这个时候是控诉方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,对人民负责,受人民监督。国家行政机关、监察机关、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,对它负责,受它监督。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,遵循在的统一领导下,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、积极性的原则。
第3种观点: 没有量刑权,只有量刑建议权,量刑权是国家刑罚权的重要内容之一,也是人民的刑事审判权,当然应由人民行使,其他任何机关、团体或者个人都没有量刑权,量刑的主体是人民。量刑的性质是刑事司法活动,量刑是人民根据犯罪事实、犯罪性质、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并参照犯罪人的个人情况,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,对犯罪人裁量在确定刑罚的活动。不过的公诉科工作职能之一就是对人民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,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、裁定依法提出抗诉、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。量刑后多久开庭对于公诉案件,一般在下量刑建议后的两个月内,会开庭审理,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,人民适用一审程序的公诉案件,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,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。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,以及有法律规定情形之一的,经上一级人民批准,可以延长三个月;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最高人民批准。量刑和实判相差多少"量刑与实判相差多少需要拿到的判决书之后才能计算出来,量刑与实判存在差别的原因是法官享有自由裁量的权利,在法定刑的限额之内,需要依据犯罪情节,认罪态度,犯罪事实等因素,由法官裁定最后的判刑标准。量刑幅度不具有绝对性,最后实判要考虑的因素也会增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六十一条规定: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,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、犯罪的性质、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,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六十二条规定: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、从轻处罚情节的,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六十三条规定: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,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;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,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。"法律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、拘留、执行逮捕、预审,由机关负责。检察、批准逮捕、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、提起公诉,由人民负责。审判由人民负责。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,其他任何机关、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。人民、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,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。